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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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6-03
主题:
关于足球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设置标准
内容:
您好,关于《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文件中第十三条:培训场所的相关规定中,对于体育类的办学场所面积未作明确要求。现有足球类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处于2楼商铺,教学面积170㎡,办公区域位于2楼商铺,办公面积70㎡,总面积240㎡,每次同一时间培训人数不超过8名学生,行政审批部门认为该教学场地符合设置标准,但体育专业审核部门则认为场地面积仍未达标,需有标准3人制足球比赛面积(375㎡)才可以设立,请问该机构的办学场所面积是否达到省体育局设置标准?是否允许开展中小学生小型足球类教学培训?盼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4
答复时间:
2024-06-04
答复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定,培训场地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的固定场所。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未对培训场地面积作最低限制要求,也未要求需达到相应标准制比赛的场地面积要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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