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2024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和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2024年广东交通运输法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交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质量和效能,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法治建设
(一)推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到实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推进《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落实。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做好《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宣贯。根据上位法的修订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修订。结合行业需要开展立法起草工作,及时申报2025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三)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请示事项的合法性审核,确保政策和决策合法有效。落实涉及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行业良好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民事合同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继续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四)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舆情收集,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确保依法依规履职。
(五)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及时转送复议申请。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等规定办理应诉案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在交通运输领域赋予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合作区更大发展改革自主权,更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落实交通运输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
(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省的要求统筹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操作规程、细化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形成抽查台账,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质量和效能
(一)全面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坚持分级分类原则,开展执法培训工作,落实新进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执法业务骨干培训。充分应用部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线上培训考试。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动态完善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制度,规范非现场执法程序,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深化跨区域执法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开展柔性执法传递法治温度。
(三)强化执法督查力度。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制定并落实年度执法监督计划(方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舆论多发高发地区,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典型案例指导工作,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每月抽取月度办结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常态化对一线执法开展明查暗访,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定期对信访举报、电话投诉、公众留言等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投诉举报闭环办理工作机制。
(四)推进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及应用。推进厅行政执法业务协同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与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动态更新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实现执法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加强智能化监管执法终端配备,提升执法数据质量,完善治理超限超载、道路非法营运等重点场景的数字化应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电子化记录和电子化办案,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供科技支撑。
(五)加强执法服务保障。依托厅行政执法业务协同平台,制定相关主题报表、专题报表,为制定执法工作计划、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支撑;围绕重要部署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地区重大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协调统筹,保障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点、违章处理中心等场所,为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合规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
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继续贯彻实施《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广东省法治文化活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为抓手,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培育交通运输普法品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按要求编制并动态调整我省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2024年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和年度学法考试,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法制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