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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亚湾跨海公用管廊(二期)项目专用航标设置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7-09 11:0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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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航政函〔2024〕33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亚湾跨海公用管廊(二期)项目专用航标设置意见的函

惠州大亚湾石化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大亚湾跨海公用管廊(二期)项目专用航标设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亚湾跨海公用管廊(二期)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0〕241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亚湾跨海公用管廊(二期)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意见的函》(粤交航政函〔2022〕504号)要求,大亚湾跨海公用管廊(二期)项目采用桥梁形式于惠大铁路淡澳河大桥下游约1公里处跨越淡澳河,采用单孔双向通航。同意你司设置桥梁专用航标,具体如下:

  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适当位置各设置桥涵标1座,共2座,标牌采用1.5m×1.5m正方形标牌,标牌颜色为红色,灯质为红色单面定光;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两侧桥墩上各垂直设置桥柱灯4盏,共16盏,灯质为绿色单面定光;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面上方桥桁两侧各设置通航净空标牌1座,共4座,标牌采用1.5m×1.5m菱形标牌,以垂直对角线为界分成左右两个共底等腰直角三角形,左右两个直角三角形用红白两色区分,红色三角形的直角顶点指向航道一侧,灯质为黄色单面定光。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二、你单位要按照航标设置方案做好专用航标和其他标志的设置。

  三、其他要求

  (一)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司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 320-2021)等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你司若委托他人设置或者维护专用航标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15日内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向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三)专用航标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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