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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施“百社联百村”专项行动助力“百千万工程”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通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积极为全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社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以“整合资源、分类实施、示范带动、整体推进”为思路,组织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充分发挥资本、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助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发达、生态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公共文化乡风文明焕发新气象、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显著提高,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作出社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通知》明确部署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与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民间投资,引导资本下乡,为“三农”行业主体提供有效服务,积极探索政府领导下的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指导村集体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创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等新模式,以数字技术持续赋能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发动社会组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加强本土人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一体谋划,鼓励引导各社会组织中的人才精英投身农村广阔天地干事创业,带动村民增收致富。三是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引导社会组织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声音、号召传播到农村千家万户。引导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增加农村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引导参与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引导社会科学领域社会组织普及科学知识,加强革除陈规陋习治理对策研究,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四是建设宜居和美乡村。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大力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支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科普服务、咨询服务等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五是筑牢民生保障体系。鼓励支持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倾斜,针对性开展助医、助教、助老、就业帮扶,引导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探索,因地制宜参与乡村商贸和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乡村现代服务业,为有意向的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创业帮扶。六是激活乡村治理力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党支部与村支部开展共建活动,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智力支持。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动“五社联动”,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社会组织要将“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作为服务中心大局、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举措,坚持试点先行,加强改革创新,踊跃投身行动中,把社会组织的优势与当地资源、生态、文化等优势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的特色样本,积极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路径,通过“百社联百村”的具体实践为广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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