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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群众需求、服务灵活高效等优势,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助力培育互帮互助、和谐和睦、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新时代社区文明新风尚。

  《实施意见》明确总体目标:以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融合岭南文化精神,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社区文明。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组织,加大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力度,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地名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志愿文化、广场文化。

  《实施意见》指出,社区社会组织要围绕六大主要内容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一)落实凝心铸魂。推动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深入社区、贴近居民,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五年和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伟大变革,激发广大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理论共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弘扬新风正气。推动社区事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参与组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和社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宣传活动。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在改革婚丧礼仪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引导作用和约束力。发挥党员、村民代表带头作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动员公益慈善类和社区事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风尚活动,引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的行为风尚,广泛开展植绿护绿、垃圾分类等活动。

  (三)丰富精神文化。推动文体活动类等社区社会组织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根据群众需求,组织优秀电影播映、文艺汇演、广场舞、体育比赛、技能培训、法治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活动。

  (四)聚焦便民服务。推动生活服务类和公益慈善类等社区社会组织围绕“服务老、养育小、让中青年发展好”等群众最现实关切,积极提供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广大群众需求迫切的服务,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为主的活动。引导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用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经验,助力建立健全平急结合的社区志愿服务机制。

  (五)创新社区治理。结合“平安广东”的工作要求,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动员社区事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参与调解社区物业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环境卫生、治安巡逻、商圈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推动信访因素化解。动员公益慈善类等社区社会组织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防灾救灾、卫生健康、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工作,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助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

  (六)优化服务阵地。推动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升级改造,协同文明办打造具有社区社会组织特色亮点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把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成集宣传展示、教育培训、功能孵化于一体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民政部门、文明办要统筹部署安排,将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全面融入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工作机制。要整合平台资源,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场地、设备等支持,组织开展相关人才培训,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要加强协调沟通,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进一步助力完善社区与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以及志愿服务规范指导,认真落实好《广东省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做好宣传引导,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充分报道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相关链接: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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