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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交流与推进会在惠州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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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交流与推进会在惠州市召开。广东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侃,惠州市副市长陈高燕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要求、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和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努力推动新时代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庄侃表示,2017年“汕头经验”现场会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突出特色,形成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战略部署,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庄侃强调,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握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责定位,着力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质量,注重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引领作用。一要抓住发展契机,厘清发展思路。从推进我省民政领域“五大体系”建设的高度谋划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动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引导社区居民在参与社区社会组织活动过程中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二要强化分类管理,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厘清职责,建立以镇(街)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要坚持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不纳入登记范围,把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城乡居民自治制度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之中。三要强化统筹能力,推动深度融合。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加强与当地社工、志愿者或社会工作站相融合。四要整合社会资源,增强发展动力。要充分发挥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增强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能力。五要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创新枢纽型社区组织培育模式,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六要注重品牌创建,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创新发展、品牌引领、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全面提升我省社区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和发展水平。

       会上,陈高燕介绍了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她表示,惠州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和第二十次广东民政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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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观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新社区,深入了解“一核二化三圈”基层党建工作、“党群E起议”议事会等优秀做法

       参会人员一同参观了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惠新社区。广州、深圳、汕头、惠州、湛江等市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作经验交流。

       据悉,目前,全省社会组织名称中带有“社区”字样专门从事社区服务的有2346个,比2018年同期增长27.6%。我省各地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约1.5万个,在镇(街)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近3万个。全省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共497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242个、社区培育服务中心219个、社区基金会36个。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21个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分管领导、社管局(科)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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