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公告
2018-06-30
截止2018年6月30日,以下在省民政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公共危机志愿服务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广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
广东省救援辅助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文艺志愿者协会
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