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政局组织市属社会组织参加《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
2016-09-07
9月2日上午,梅州市社会组织《慈善法》和管理制度改革宣传贯彻培训班在梅州市剑英图书馆举行,200多名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和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师生参加培训。
培训班由市民政局主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梅州市嘉应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承办。活动邀请嘉应学院政法学院陶叡教授和梅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陈伟东主任对《慈善法》进行详细解读,引导社会组织如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并详细介绍了中央、省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
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慈善法》,开启我国依法治善的新时代。组织此次学习贯彻《慈善法》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加快我市社会组织慈善事业法治化步伐,指导社会组织正确开展慈善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社会组织负责人对《慈善法》的理性认识,掌握《慈善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开展募捐的责任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