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管理

广东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为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向社会公布第三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公众如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广东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9月2日



广东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第三批)


序号

执法主体

非法社会组织名称

1

广州市民政部门

黄氏青年广州创业联谊会

2

深圳市民政部门

中国企业家联盟

3

深圳市民政部门

全国教师培训机构发展联盟

4

深圳市民政部门

深圳市数字电商行业协会

5

深圳市民政部门

智联城市产业联盟

6

深圳市民政部门

5G商用产业联盟

7

深圳市民政部门

华商会

8

清远市民政部门

广州凤城学会

9

肇庆市民政部门

四会易经风水研究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