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矿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21日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广东省普宁市下坑矿泉水详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应符合《矿产资源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对探矿权申请人的规定。外商投资勘查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2、竞买人需提供300万元以上的银行资金证明;竞买同批次多个探矿权的,资金证明累计计算;
3、凡在本省矿业权交易中有不良记录的,本中心不接受其报名参加本次探矿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4、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21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21日12:00
3、缴交保证金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21日13:00
4、网上拍卖时间:2014年7月21日15:00时起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的办理、网上申请及竞买程序请竞买人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矿产交易办事指南中下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操作指引》等相关资料,并认真、仔细阅读。
2、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应上传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
4、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竞得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造假等情形,我中心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矿业权拍卖出让不成交。
5、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在网上打印《成交通知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到我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并缴纳交易服务费。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核且缴纳交易服务费后,领取《成交确认书》。
6、交易中心为竞得人办理交易结果公示手续后,竞得人需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支付探矿权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宗探矿权出让首次登记年限为3年。出让价款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五、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保证金需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2、拍卖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在竞得人缴纳探矿权出让价款后退还,非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退还,保证金利息按银行结息日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3、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竞买人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后,按照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
六、竞价原则
1、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网上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出让不成交。
3、在网上拍卖报名期限截止时有三家以上(含三家)竞买人报名的,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拍卖,少于三家竞买人报名的,系统将确认网上拍卖取消。
七、风险提示
1、探矿权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经勘查未能探出可供开采的矿体或因勘查区内资源赋存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2、凡含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参与竞买的,网上竞得后,将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征询军事部门意见后再进行竞得资格确认;军事部门有异议的,我中心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矿业权拍卖出让不成交,请含有外商投资的竞买人慎重考虑;
3、竞买人需到实地考查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勘查;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探矿权现状、所涉及土地、林权等问题以及公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上述问题及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
联系电话:28866000转5。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