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用海批复公告(2024年第2期)

时间:2024-02-06 17:04:34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涉海段)用海变更用海已获批复。现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

名称

用海

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批复

时间

1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涉海段)用海变更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跨海桥梁用海

15.2171公顷

原批准的用海期限不变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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