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远市大燕河(云定村西瓜岭段)堤防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7-09 14:24:32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清远市人民政府: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清远市大燕河(云定村西瓜岭段)堤防改造工程土地征收的请示》(清高管〔2024〕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32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901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2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917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2.631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清远市大燕河(云定村西瓜岭段)堤防改造工程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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