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80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发挥海洋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助力打造海上新广东提案》(第20240380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1310”具体部署,将“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作为全省“十大新突破”之一,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强调要立足我省海洋资源禀赋特征和海洋产业发展基础,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科技力量支撑海洋强省建设。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充分发挥我省海洋科研院所和海洋科创平台集聚优势,狠抓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建议
一是着力打造海洋领域创新平台。组建广东省智能海洋工程创新中心,构建基于数字化协同的创新共享服务平台,搭建以促进先进制造技术转移扩散和商业应用的软环境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系统、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系统和标准引领和保障系统。持续发挥广东海洋协会和广东海洋创新联盟行业组织作用,广州市相应成立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成功举办2023年粤港澳海洋合作发展论坛院士论坛,邀请国内外海洋领域十余位院士专家进行专题报告,组织多名驻粤海洋企业家开展座谈,深化粤港澳海洋科技创新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海洋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等专项,聚焦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和装备研发,有关项目取得显著成效,推动海洋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率先突破、重点技术领域优先发展。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牵头承担“大湾区及其邻近海域冷泉系统生态过程与资源开发原理”项目,对冷泉系统高品质水合物成藏机理、水合物矿藏开发过程、原理、关键技术开展系统研究。
(二)关于瞄准海洋科技发展前沿,聚焦海洋强省实际需求,优化配置海洋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议
一是大力推进海洋省实验室建设。统筹集成广州、珠海及湛江等地市科技优势力量,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珠海、湛江),实验室从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工程和海洋经济等方向进行建设布局,重点建设海洋大科学装置和创新平台,推进海洋科学前沿研究,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和科技园区,组建海洋大数据库和战略智库。截至2023年底,我省现有涉海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49个,涵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领域。
二是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扎实推进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等重大涉海项目建设,提升深海科考重大任务综合保证能力;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试验场由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共建,规划建设装备设备、海洋生物、波浪能等试验区,构建集技术研发、测试试验、成果转化、产品孵化、检验检测于一体的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
(三)关于科技赋能海洋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激发蓝色经济新动能的建议
一是发挥六大产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2018年以来,省财政连续7年累计安排资金约19.5亿元,专项支持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等海洋六大产业发展。项目进行“产学研”联合申报,由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解决了160多项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新装置210余项,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持续增强海洋重点产业引领作用。依托广州、惠州、茂名、湛江、汕潮揭等五大海洋油气化产业基地,重点推进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中海壳牌三期乙烯、茂石化提质改造等产业链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等产品;实施产业链扩充延伸工程,积极布局中下游高端精细化工业产品和化工新材料;实施深远海高端海工装备补链工程,推动绿色智慧型移动浮岛工程建设,支持在深圳、珠海、中山、江门等地建立智能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中心和海工装备测试基地。
三是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主体作用。印发《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遴选产业链“链主”企业,进一步加快建立以“链主”骨干企业为引领的产业发展生态,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广东制造”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向企业开放共享仪器设备,优化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政策,加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
(四)关于推动海洋观测设施共建及数据共享,提升海洋观测数据的综合保障能力的建议
一是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广东省海洋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强海洋观监测设施布局优化,提高共建共享水平。完善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布设近岸海域水质国控监测点位218个,在珠江口、汕头港和湛江港等重点海域投放海洋环境监测浮标14个。推进海洋生态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关注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以及珍稀濒危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优化布设海洋生态监测点位156个,覆盖了河口、海湾、海岛、珊瑚礁、红树林和滨海湿地等海洋生态系统。在珠海市和深圳市分别建设1个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站和3座红树林碳通量监测塔。专项监测方面,更加注重公众亲海需求和污染溯源,逐步扩展海水浴场和海洋垃圾监测范围,将8个海水浴场、23个海滩垃圾、4个海域海漂垃圾、7个海域海洋微塑料纳入监测。
二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及应用。以“共享、协同、智能”为原则,完成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系统汇聚了近岸海域水质监测与评价数据、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信息等14类数据,相关数据已通过省一网共享平台发布和定期更新,同时对接海洋生态红线、海洋倾倒区基本信息等9类数据,初步实现全省海洋生态环境数据“一张图”,有效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工作部署,充分研究吸收提案的意见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品和装备研发,加快推进涉海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沿海地市核心引擎作用,助力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加强粤港澳联合科研,推动海洋省实验室及其他涉海科研机构开展海洋科学交叉研究和行业科技创新;高标准推进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配置完善我省海洋科技基础设施。
三是大力发展海洋科技产业,用科技赋能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引进人才和投入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技术创新活动,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在资金政策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加强科技创新。
四是通过实施海洋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积极推动优化海洋观测站监测要素和布局;加快构建我省现代化生态环境海洋监测体系和“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海洋监测网络,不断推动海洋观测设施建设及数据共享,扎实做好海洋防灾减灾,打造美丽海湾,加速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委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巨龙,020-8362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