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10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06-25 09:31:58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4〕558号 【字体: 【打印】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奏响向海图强新乐章的提案》(第20240100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海洋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1310”具体部署,将“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作为全省“十大新突破”之一,出台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争取自然资源部出台全国首个支持地方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文件,健全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印发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海洋强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省人大常委会将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省政协成立省关注海洋活动组织委员会,大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再造一个新广东增添“蓝色动力”。

  一、有关工作情况

  (一)关于加强科技攻关,推动海洋产业自主创新实现新突破的建议。

  一是涉海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力提速。广州、珠海、湛江3地加快共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其中广州实验室成功进入国家实验室体系。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获批立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极端海洋科考设施加快建设,一批深海资源勘探开发“国之重器”正在加速形成。国家深海极地综合保障基地选址、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筹建、深圳海洋大学一期建设稳步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挂牌运作,省海洋工程创新中心、省级海洋数据中心建设初见成效。2023年,全省海洋领域存量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49个,涉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个,涵盖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等领域。以涉海重大创新平台为载体,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现代种业”重大/重点专项,修订印发《广东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大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多项技术和产品具有突破性进展,实现自主可控。2018年以来,省财政连续7年累计安排资金约19.5亿元,专项支持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

  二是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建设加快推进。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高标准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等创新平台的要求,成立了省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筹建工作专项小组和筹建工作专班,加强试验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成《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总体建设方案》编制,确定试验场岸基和岛基保障基地选址,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开展了试验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试验场本底调查、背景场系统一期构建、第一批试验平台设计及其他前期论证工作,为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试验场规划建设装备设备、海洋生物、波浪能等试验区,构建集技术研发、测试试验、成果转化、产品孵化、检验检测于一体的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助力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三是推动数字经济与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海洋新质生产力系列研究,推动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专章规划部署海洋经济数字化发展,提出加强信息化智慧化赋能,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目前,5G网络应用加快向海延伸,服务渔船安全生产及海洋牧场、海水养殖、交通运输、海上风电产业等应用场景创新,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海洋产业升级步伐加快。海洋牧场方面,我省组建广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装备创新中心,在深远海养殖关键技术装备,以及无人牧场、渔业人工智能等国内空白领域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加速海洋渔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进程,助力让辽阔海洋变成“蓝色粮仓”。2023年以来,新建成666个抗风力能力强的重力式深水网箱、6个智能化程度高的桁架类大型养殖平台,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大型养殖平台累计建成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一、第三位。建立现代化海洋牧场种业创新专家委员会,搭建“广东省海洋水产种质资源库”,瞄准金鲳鱼、石斑鱼等适养品种,打造国家现代海洋牧场(南方)种业创新基地。2023年以来,重点发力海水种业,率先培育出金鲳鱼新品系“鲳丰1号”,在全国率先突破硇洲大黄鱼、黄金鲹、章红、黄唇鱼等人工繁育技术。

  四是以应用为牵引推动产学研联合攻关。在实施海洋六大产业专项时,要求重点项目进行产学研联合申报,支持由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和产业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海洋高端装备制造及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也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省实验室等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开展攻关。我省成立广东海洋创新联盟,广州市成立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继续发挥广东海洋协会作用,搭建政、产、学、研共商共建共享平台,集聚海洋创新力量,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发挥涉海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微海洋企业融通创新,培育一批创新型涉海领军企业、民营企业和高成长中小企业。2023年新认定涉海高新技术企业277家,存量涉海高新技术企业785家,新认定涉海专精特新企业140家,存量涉海专精特新企业465家。

  (二)关于推动蓝色金融创新,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的建议

  一是支持蓝色金融发展。研究制定《2024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融合发展,拓展涉海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大力发展数字金融,创新性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拓展小微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全省14个沿海地市、45个沿海县(市、区)设立海洋金融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海洋经济全链条信贷保险产品体系,如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成立了海洋产业经营中心机构,海洋渔业支行正式揭牌。大力发展航运金融,广州航运交易所发展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船舶资产交易服务平台,2023年开展船舶交易755艘,交易额20.4亿元。广州航运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累计为珠三角地区近百家企业提供航运金融服务,融资金额达6.97亿元。积极开展涉海产权及资源定价交易,协调指导广州、湛江两个试点地市完成全国首宗海岸线占补指标交易;积极探索红树林碳汇交易机制,在惠州、湛江等地市探索开展红树林碳汇开发交易试点,完成我国首个“蓝碳”碳汇项目—“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开发交易;持续开展海砂、养殖用海、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在全国率先开展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市场化出让试点,累计完成15宗养殖用海项目挂牌出让。

  二是推动政银企加强对接合作。推广“银担”新型合作机制,指导省内银行机构加强与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推出“海洋牧场农担贷”“渔船抵押(担保)贷”“船贷宝”等涉海抵质押担保金融产品,为海洋牧场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支持。支持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为远洋渔业公司以船舶抵押制定信贷方案,及时解决企业资金难题。创新“银保担”碳汇融资新模式,指导湛江徐闻农商行探索“海洋碳汇预期收益+融资担保”方式为海洋牧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降低碳汇渔业融资成本。大力支持各市开展各具特色的银企对接活动,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合作桥梁,如湛江市开展7场“一县(市、区)一场”产业投融资对接会,服务优质企业超300家,达成融资意向近200亿元;阳江市编制《阳江市金融支持海洋牧场金融产品信息汇总》,举办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南粤行(阳江站)暨阳江绿色产融合作对接会、漠江金融论坛(绿色金融专题)暨阳江碳减排企业融资对接会等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与海洋产业企业进行现场签约授信。成功举办2023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举办海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投融资路演活动,对接融资需求约47亿元。

  三是不断丰富涉海信贷保险产品。印发《广东省金融支持海洋牧场指导意见》《金融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十种融资模式》,强化对海洋牧场的金融要素保障。在海洋牧场信贷、保险产品方面,推出“海洋牧场设施贷”“水产致富贷”“深海养殖贷”“海洋牧场冷链贷”等特色产品,推行海洋牧场保单质押、信用保证保险,落地全省首个政策性水产苗种保险、首个海洋碳汇价格综合保险,优化海水网箱风灾指数保险条款,拓展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链保险服务。探索开展海域使用权、海洋碳汇预期收益权、渔船抵押贷款等多样化抵质押贷款服务,阳江发放粤西首笔海洋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开发商业性新险种,发展海产品价格、天气气象指数保险。深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推出平安渔业保、海洋牧场平台保险、船舶建造险、远洋船舶险等蓝色保险产品,承保全国首单红树林碳汇指数保险。深圳招商银行成功发行全球首笔蓝色浮息美元债券。实施《广东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发展船舶、海工装备、海洋牧场等相关领域融资租赁,累计业务余额超600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向海上风电项目发放贷款366.8亿元,助力“海洋牧场+海上风电”融合发展。

  (三)关于筑牢蓝色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是多方协同强化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陆海统筹、海陆并治,狠抓《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实施,以河流污染治理、入海排污口整治为重点,聚焦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深入推进流域海域系统治理。落实《广东省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沿海各市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对全省8700多个入海排污口实施动态监管,推动珠江口6市有序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做到对全省4084公里大陆海岸线和1535公里有居民海岛海岸线“有口皆查、应查尽查”。持续加强粤港澳三地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合作,在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粤澳环保合作专责小组框架下,设立了粤港海洋资源护理、大鹏湾及后海湾(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粤港海洋环境管理、粤澳水环境合作等专题小组,建立粤港跨境海漂垃圾事件通报机制,推进跨境海上环境事故处置合作,联合开展岸滩清洁宣传活动。“一湾一策”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汕头青澳湾、深圳大鹏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2023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2.3%,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其中珠江口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为77.8%,首次达到“十四五”73%的攻坚目标,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是多维联动提升海洋预警监测和保护水平。始终重视利用科技创新手段、数字化技术强化海洋生态监视监测,推动海洋生态保护迈向数字化、智慧化。印发《广东省海洋观测网“十四五”规划》《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的通知》《广东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推进建设符合广东省情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体系。完成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形成全省海洋灾害隐患风险“一张图”。加快海洋观测网建设,开展珠江口、粤西海域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典型生态系统监测等海洋生态调查监测,形成广东省2023年度河口、砂质海岸、红树林、海藻场、海湾等海洋生态调查与评价项目系列生态调查产品。

  三是多措并举提高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质效。正在编制《广东省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验收指引》《广东省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流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邀请业内专家学者评审并选拔生态修复项目,不定期开展项目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把控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全流程规范性,确保项目质量。组织开展生态修复项目管理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全省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全省生态修复项目库,实现全省项目系统化、实时化统一调度管理。不断推进生态修复项目精细化管理,已搭建广东省海洋生态修复数据应用平台,持续跟进全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海洋生态修复项目进展情况,初步实现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备案等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统计分析和可视化应用。参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渤海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的用海审批手续,如对需要种植碱蓬等植被、进行沙滩人工补沙等无构筑物建设的,以及拆除养殖池、构筑物等临时施工行为的,可免于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对于建设非透水构筑物、修筑潜堤等辅助设施的,在科学论证生态修复方案的基础上,可适当简化海域使用审批手续并压缩办理时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发展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工作部署,坚持向海图兴、向海图强,强化陆海统筹联动,优化海洋开发利用,做强做优做大现代海洋产业,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提案所提问题及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系统谋划推进海上新广东建设。加快制订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争取在全国第一批出台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构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支持我省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开展国际视野下打造海上新广东战略研究,谋划“十五五”以及中长期海洋经济发展。打造高水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现代海洋城市,推进广州万顷沙等重大平台建设,形成一批涉海区域动力引擎。

  二是加快海洋科技攻关与创新平台建设。开展海洋牧场、海工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品和装备研发,启动实施海洋科技重大专项旗舰项目,加强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一批涉海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珠海)、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推动海洋省实验室及其他涉海科研机构等平台集中资源开展海洋经济交叉学科和行业科技创新,推动深海、极地综合保障基地尽快启动建设。

  三是推动海洋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出台《2024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工作要点,落实金融服务“百千万工程”、海洋强省建设等各项工作。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交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精准对接海洋经济产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优化涉海信贷质押产品供给,持续提升涉海金融服务质效。建立海洋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系,推动完善海砂、无居民海岛、养殖用海等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探索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四是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以及江门台山等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优化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用海、环评流程,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五大工程”。强化海岸线精细管控,扎实开展海岸线保护整治修复专项行动,打造魅力沙滩、美丽海湾。深化入海排污整治,打好珠江口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稳步提升近岸海域水质。开展全海域生态调查,打造从天到海底的海洋立体观测体系,扎实做好海洋防灾减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贵委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向东,020-836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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