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3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14 17:02:42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2〕537号 【字体: 【打印】

黄晋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陆河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积极支持陆河县地热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最大化发挥陆河县自然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海陆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争取国家工作支持。为支持陆河县地热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及时调整有关产业准入目录清单工作,2021年底,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我厅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有关事项行文自然资源部,并赴京沟通。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明确,当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牵头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确定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接下来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有关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投资和产业配套政策。

  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为妥善做好我省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工作,我厅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2018年12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要求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既列,单外无单”。2019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已分别就2019年版、2020年版和2021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及相关清理工作征求各地意见。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已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编制有关进展和要求,以及国家对我省陆河县主体功能区定位,积极指导汕尾市、陆河县做好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时,参照国家有关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符合我省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和产业配套政策,并建议汕尾市、陆河县等有关部门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反映,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和相关清理工作中争取对陆河县产业发展的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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