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8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司徒健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水田指标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综合江门市人民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用地审批进展情况
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项目占用耕地605亩,其中水田552亩(其中开平市529亩,鹤山市 23 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33亩,项目用地预审材料已于6月初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批。我厅将积极指导江门市做好后续用地报批相关工作。
二、关于水田指标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是市、县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的法定责任。近年来,我厅积极支持江门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17至今,省级共下达江门市垦造水田任务2232公顷,目前已进场施工2131公顷,已完工1984公顷,已验收1474公顷,江门市可立足自身市情,通过加快全市垦造水田进度、加强市域内水田指标统筹调剂力度等方式解决项目所需的水田指标。为更好保障重点项目落实占补平衡,该项目已纳入2022年跨省域补充水田地国家统筹申购清单,待省政府审定后即可上报国务院。我厅将及时跟进审批进度,积极指导江门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相关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伟杰,020-3881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