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5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02 11:06:15 来源:本网 文号:粤自然资函〔2022〕477号 【字体: 【打印】

何建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助解决梅龙高铁兴宁南站交通综合枢纽项目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梅龙高铁同步配套建设兴宁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支持项目沿线地市积极研究,加快做好高铁站周边市政配套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为项目顺利建成通车运营奠定良好基础。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快国土空间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工作部署,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加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力度,做好枢纽发展和轨道等站场土地综合开发的空间预留、用地功能管控、开发时序协调。同时,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梅州市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统筹考虑兴宁南站交通综合枢纽项目建设的需求,落实空间布局。

  (二)在建设用地规模上予以支持。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要求,省自然资源厅预支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允许按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简化使用手续,重点保障兴宁南站交通综合枢纽项目建设等用地需求。

  (三)推动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落实。2017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大力支持梅州市垦造水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派驻工作专班驻点指导梅州市加快验收和报备工作,截至2022年4月底,梅州市已完工2.86万亩,验收2.44万亩,报备形成水田指标2.12万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将继续支持梅龙高铁兴宁南站交通综合枢纽建设:一是积极指导梅州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引导建设用地供给结构优化与用地规模合理布局,落实对兴宁南站交通综合枢纽项目建设的空间保障。二是指导梅州市用好省预支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简化使用手续,保障兴宁南站交通综合枢纽项目建设的用地空间需求。三是继续支持梅州市开展水田垦造,指导加快报备形成水田指标并依规保障项目落实水田占补平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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