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21 14:54:31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谢思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梅州拆旧复垦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梅州拆旧复垦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5月底,梅州市拆旧复垦累计立项面积23,323.25亩,占全省总立项面积的7.9%;已通过属地验收12,730.8亩(含省级抽查不合格退回2176.61亩),占全省已验收面积的9.5%;已交易面积9080.26亩,占全省公开交易面积的17.29% ,成交金额共55.37亿。梅州市全境均列为拆旧复垦指标B类(A类为省定贫困村)优先交易地区,是全省第一个进行拆旧复垦指标交易以及已交易指标面积、成交金额最多的地市,有力支持了梅州的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为梅州脱贫奔康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保障。

  二、大力支持梅州各项建设资金  

  省财政历来重视安排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加大对梅州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据统计,2019-2020年省财政安排梅州市各项补助合计802.4亿元,其中安排梅州市涉农资金59.11亿元,梅州市可在确保完成省级考核事项任务目标的前提下,按规定统筹相关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国土空间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并支持梅州市申报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今年4月,梅州市申报的“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原中央苏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作为我省唯一报送项目,经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从全国29个竞选项目中脱颖而出,已顺利入选并公示完毕,该项目将获得中央财政20亿元资金奖补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复垦指标成交价高于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部分的收入缴入省财政,由省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省财政已根据省政府部署统筹安排相关资金,不宜再将农村拆旧复垦指标交易的溢价部分收益返还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梅州稳慎推进拆旧复垦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全流程监管和提升工作质量,确保指标尽快交易获得收益,同时积极指导梅州市通过拆旧复垦,因地制宜提升村庄整体绿化美化水平,并把相关收益资金用足用好,确保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切实写好拆旧复垦“下半篇”文章。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宇凌,020-8701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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