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105号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144号)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更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模板,样式详见附件。
专此通告。
附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样式).rar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