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M0K749 |
法定代表人 | **梅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械罚〔2023〕3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产品。 |
违法事实 | 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7日生产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型号规格:RI2-50,产品批号:230401)共10盒(500支),其中,送检3盒(150支),库存6盒(300支),留样1盒(50支),未在市场上销售。市场上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4.3元/支,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2150元。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报告》编号:SJ23140061),检验结论为检验项目“保存液的体积”和“脱毛”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粤械注准201232220175号)。 该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1.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2.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型号规格:RI2-50,产品批号:230401)6盒(300支); 2.罚款2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7日 |
处罚有效期 | 1年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
附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药监械罚〔2023〕300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