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 药品公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广东康得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09:51:3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 第64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东康得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AA020000500)、东莞市仁正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69000076)现场检查确认,上述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解除上述两家企业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