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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1年(3号)
发布时间:2021-04-07 10:06:1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55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3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宝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DA7630248

2025年7月7日

   清远宝树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企业申请

2021年3月1日

2

粤CB7630098

2024年3月17日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麦围二号店

企业申请

2021年3月16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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