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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21年(2号)
发布时间:2021-04-07 10:05:5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3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至2021年2月28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吉祥店等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630125

2024年5月24日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吉祥店

企业申请

2021年2月24日

2

粤CB7630138

2024年7月9日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城区曙光二号店

企业申请

2021年2月24日

3

粤CB7630111

2024年4月7日

广东关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城广泰二号店

企业申请

2021年2月25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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