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药品监督管理二处 > 地市局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15:42:33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2024年(6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维港静康店等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粤CB7630485

2026年12月14日

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维港静康店

唐静

依申请注销

2024年6月6日

2

粤DB7630597

2026年10月8日

清远市清城区荣峻堂大药房

何宝锟

依申请注销

2024年6月28日

3

粤DB7631453

2026年1月12日

清远市清城区放心大药房东城店

******

依申请注销

2024年6月28日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