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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标注广州大中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失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7:16:5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97号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大中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已终止,现该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详见附件)标注失效。被标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失效的企业,自标注失效之日起应当停止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标注失效信息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标注失效信息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网站名称

网站域名

网站客户端应用程序名

标注原因

1

广州大中科技

有限公司

91440101MA5AUK1188

(粤)网械平台备字〔2020〕第00040号

2020-12-10

广州大中科技有限公司

11.png

大中科技

医药平台

已注销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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