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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标注高颜(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失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25 09:29:3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32号

  按照《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等有关规定,高颜(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HHYQ97)已于2023年4月10日注销营业执照,现该公司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详见附件)标注失效。被标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失效的企业,自标注失效之日起应当停止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标注失效信息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标注失效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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