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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对部分国家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责任约谈
发布时间:2024-01-17 08:52:3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为有效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整改和属地监管部门跟踪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有关要求,省药品监管局于1月11日召开了集中责任约谈会,对部分国家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责任约谈。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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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报了2023年专项抽检发现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汇报了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情况、企业运营情况、不合格产品处置及整改情况。省药品监管局审评认证中心有关同志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合格原因进行了分析辅导,医疗器械监管处、执法监督处负责同志分析了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其严重性,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会议要求,各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的重要性;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能片面考虑企业经济效益而忽视产品质量;要进一步压实自身的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认真全面地开展自查、扎扎实实落实整改。会议强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对其生产的医疗器械质量全面负责;各地市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提交了停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市监管部门应当持续关注该企业生产动态,若企业重新生产,应当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验证和确认,企业应当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组织现场检查通过后恢复生产。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处(科),省药品监管局执法监督处、审评认证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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