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行政许可处 > 工作文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灵莲花颗粒、丹栀逍遥胶囊、秋水健脾散、胃舒宁片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4年第35号)
发布时间:2024-04-02 15:13:58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灵莲花颗粒、丹栀逍遥胶囊、秋水健脾散、胃舒宁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4年12月26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5号公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5号公告附件2.docx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