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现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政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8场,出席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场,并通过我局政府公众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27次(其中药品类12次、医疗器械类5次、化妆品10次),证照注销情况24次(其中有关药品领域7次、医疗器械领域16次、化妆品领域1次),消费警示信息32次(含药品13次,医疗器械7次、化妆品12次),医疗器械产品召回信息50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7次,飞行检查("双随机"公开)信息34次,日常监管信息177次(其中药品类128次、医疗器械类20次、化妆品29次)。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工作时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创新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尚缺乏更大的吸引力;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及时效性,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及监督,全面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发挥政府信息对公众及社会的服务作用。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目前,“广东药监”微信公众号粉丝量达21万,全年共推送861条,总阅读量约250万;官方微博全年共推送843条,总阅读量约187万。省局新媒体平台荣获“2021政务新媒体创新传播精品案例奖”、“南方号年度传播力奖”等荣誉。
2021年,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电话:020—37885877、3788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