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59号
根据我省2021年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本期涉及全省263批次化妆品的抽样检验信息,经检验合格样品26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现予通告。
针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样品生产企业标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省内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化妆品,查看所买化妆品是否取得特殊化妆品批件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等信息,索取并保留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疑似非法产品,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15。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2021年第7期,不合格样品3批,合格样品260批).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