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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5-05-26 11:50:1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79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稽〔2015〕60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经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舒缓抗敏退红啫喱”等9批产品含有禁用物质或超量使用限用物质(详情见附件),属于非法产品,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莉雅日用精细化工厂”的生产企业涉嫌违法生产。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立案查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含互联网销售)的监管,发现上述产品,一律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查处;要特别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卖店等化妆品主流市场的监管,督促其履行索票索证和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性责任;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惩重处。

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名单(2015年第2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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