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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合格化妆品通告2017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7-11-29 16:16:2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6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175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监督抽检发现标示为“金至尊美斯®祛斑霜”等45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详见附件),产品不合格。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企业立案调查,立即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彻底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流向,并将相关信息通报产品流向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化妆品行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各地化妆品经营使用者应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不合格化妆品信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1。

  附件 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2017年第2期)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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