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处室信息
省药品监管局与梅州市政府、兴宁市政府签署共同推动广东梅州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23-05-12 21:12:5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0 【字体: 打印

  5月11日,省药品监管局与梅州市政府、兴宁市政府签署共同推动广东梅州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合作框架协议。

  省药品监管局与梅州市政府、兴宁市政府深化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百千万工程”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支持梅州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相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和生动体现。

  此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省药品监管局首次签署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合作协议,具有里程碑意义。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以共建广东兴宁医疗器械产业园为主抓手、主平台,以“打造驻镇帮镇扶村产业共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新标杆,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新典范”为目标,全力建设梅州创建苏区融湾先行区、全面推进兴宁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助力兴宁做大做强医疗器械产业,带动辐射粤东北片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品监管局与梅州市、兴宁市共建广东兴宁医疗器械产业园,打造了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振兴的新模式,为驻镇帮镇扶村、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探索和贡献。

  会议提出,三方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组织作用,集中力量推动梅州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共同发力,推动广东兴宁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沟通解决合作有关重大事项,推动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建成具有区域辐射影响力的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二是要探索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服务方式,对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在注册检验、技术审评、行政许可等环节开设绿色通道,研究相关政策,建立便捷机制,推动梅州地区企业享受粤港澳大湾区器械审评审批政策红利;三是要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的专业优势和重要作用,牢记初心,助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谋划等工作,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振兴,更大力度支持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梅州市政府表示,三方建立省、市、县产业共建机制,是深度合作的新机遇、新起点,是省、市、县多方共赢、合作发展的成果,构建了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的长效机制新模式,必将更好地推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开展,助力梅州县域经济及医疗器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兴宁市政府表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兴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兴宁市委、市政府将凝心聚力、主动担当,力促兴宁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提档提速、早见成效。  

  省药品监管局局领导及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梅州市、兴宁市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省局办公室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