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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28 16:46:2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6 【字体: 打印

近日,省局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总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职能,认真研究部署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双随机”监管清单,建立“双随机”监管名录库单,规范“双随机”抽取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一是明确“双随机”监管范围。将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除外)纳入“双随机”监管范围。构建日常检查以“网格化”监管为模式,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以“双随机”监管为模式,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相互衔接,“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监管互为促进的监督检查新机制。

二是制定“双随机”监管清单。检查事项清单围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的要求设计,包含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素,并按照企业风险分类分级情况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是建立“双随机”监管名录库。依托“智慧食药监”系统,分别建立省、市“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详细登记企业名称、地址、执法检查历史记录等核心要素,并根据行政许可事项变化,及时更新监管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要详细登记本人基本信息和培训情况,并根据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是规范“双随机”抽取程序。组织开发管理“双随机”抽取计算机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发起“双随机”抽查的监管部门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事前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范围,在分管局领导主持下,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生成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在任务下达之前,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之间互不知情、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接到检查任务后,应严格按照指令实施检查。

五是注重“双随机”结果运用。结合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效震慑,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根据工作部署,2016年内全省食品药品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70%以上,明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扎实组织实施随机抽查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权利。(省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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