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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东省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09:25:4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4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办药通〔2017〕599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省局委托省执业药师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东省示范药店”创建活动,请各地以贯彻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为契机,结合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认真协助做好“广东省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广东省示范药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过程作为严格实施GSP的示范过程,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能力提升、规范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要按照“广东省示范药店”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积极协助省执业药师协会开展创建活动,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监管水平。

三、要认真协助做好创建工作部署动员,组织和发动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参与、踊跃申报,并按照各级职责和要求做好初评、审核推荐工作,切实发挥“示范药店”的规范性、示范性作用,使我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管理真正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广东省示范药店”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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