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监械业〔2021〕250号
深圳市斯玛仪器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圳市斯玛仪器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2020年第8号)和《关于责令深圳市斯玛仪器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知》(粤药监械业[2020]57号)的要求,你企业提交了恢复生产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企业进行了跟踪复查,你企业已完成国家局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的整改工作,现同意你企业恢复生产。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组织生产,切实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