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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管局专项督导药品流通专项整治和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6 08:28:3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19 【字体: 打印

  7月19日至20日,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严振率队到韶关市和翁源县市场监管局,督导省药品监管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联系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建结合”创建工作,指导联系单位创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督导组听取了韶关市市场监管局和翁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汇报,了解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指导下一步推进工作的重点和要求。督导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贡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国家和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压茬推进整治工作,突出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一条主线”,强化风险排查和专项检查、建立风险台账清单、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强化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查办、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原则,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打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两个结合”,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与药品流通日常监管、疫苗流通使用监管、涉疫药品风险排查和特殊管理药品监督检查等工作贯穿全年落实、协调融合推进,在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线索移交的“行刑衔接”机制建设、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线索通报机制建设,形成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局面;要注重新闻宣传工作,重点联系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组织领导、风险排查、案件查办、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在主流媒体和专业报刊进行宣传报道,彰显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管理、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期间,督导组还深入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企业督查疫苗质量管理、特殊药品监管和疫情防控哨点监测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坚决杜绝各种“层层加码”行为,不断提升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水平,统筹推进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和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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