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正处于大规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关键时期,为落实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药品监管局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环节质量监管工作,开展新一轮全覆盖检查,坚决守住疫苗流通质量安全底线。
按照工作部署,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依法依规、合法合规开展疫苗质量管理活动,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坚决守住疫苗流通质量安全底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辖区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和疫苗配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配备相应的冷链设施设备,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规定的温度环境内储存、运输。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应在7月底前组织对辖区内疾控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和配送企业再进行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监督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从严查处。
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疫苗配送企业12家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86家次、接种单位3175家次,各级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均及时监督整改到位。下一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疫苗储存运输环节质量管理,切实堵塞疫苗储存运输环节管理漏洞,全力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安全。
(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