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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四打击四规范”第四期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4-10-11 14:00:5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04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阳江市基层工商部门结合调整后的职能和上级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际,以工商部门网格化监管机制为依托,采取落实责任、效能督察两项措施,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一、落实整治责任,将整治任务纳入网格化监管内容。阳江市基层工商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了网格化监管机制,即把监管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指定2名以上同志为网格监管责任人,全面负责网格的市场监管工作。阳江市基层工商部门在职能调整后,仍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来抓,并结合今年上级部署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 将农村食品市场的市场主体清理规范整治、农村食品市场侵权仿冒违法行为和违法食品广告宣传行为的监管整治工作列入网格化监管工作内容,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网格、整治责任落实到网格责任人。

二、开展效能督察,推动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阳江市工商局和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阳江市工商系统服务效率提升年活动的实际,加大对全市工商系统履行职责情况的督察,市、县两级工商部门督察队将日常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行为工作和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等网格化监管工作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开展督察。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 40多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718人次,执法车辆 542辆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370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儿童食品生产单位84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438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163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89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42个次,监测食品广告4460条次,取缔农村无照经营食品1户,查处农村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注册商标和假冒知名品牌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1宗,查处农村食品广告案件2宗,查处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案件4宗,有力推动了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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