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东莞市局组织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2 11:49:3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9 【字体: 打印

根据《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东莞市局将分批对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单位组织工作督导。

2015年7月10日,东莞市局保健食品监管网格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保健食品监管科负责人的带领下对试点单位石龙分局开展工作督导,全面检查分局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落实情况。

座谈中,石龙分局副局长对该局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阶段性工作进行汇报。前期,根据市局工作方案要求,分局成立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网格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市局事权划分,在单元网格基础上按照社区、村行政区域划分为10个监管区域网格,并确定监管人员及职责。目前,分局对外大力整合各方力量,促进社会共治;对内各区域网格监管执法人员按照省、市局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检查工作,重点强化日常检查、有因检查、专项检查等监管工作,并严格推行痕迹化管理。

在现场督导检查中,受检单位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保健食品实行专柜销售;抽查的保健食品全部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可溯源。分局执法监管小组制作网格化监管等格式文本记录完整、规范,基本达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动态管理”的要求。

最后,东莞市局保健食品监管科负责人对石龙分局阶段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继续加强对保健食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分局主观能动性,高标准落实各项工作;二要借试点工作先机,规范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善于分析、查找和解决试点中的问题,确实起到先试先行的标杆作用,为下一步全市推广网格化监管奠定良好基础。(东莞市局供稿/图)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