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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艾诗特R虾青素软胶囊
发布时间:2014-10-30 16:53:4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3 【字体: 打印

我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公告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艾诗特虾青素”的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为“艾诗特R虾青素软胶囊”,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查询,对应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20275”,生产企业为“湖北雅仕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保健功能为“抗氧化”,在我省媒体发布的广告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2、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3、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涉嫌违法内容详见标注处,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

利用专家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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