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80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我局通过对广东星河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AA0201520)组织现场复查确认,该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该企业解除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