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青春畅想 > 青春快讯
关于举办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6 12:08:3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57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安排,助力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整合广东省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园区、创投资金、创业导师等资源,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帮助更多青年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成功率,团省委决定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赛事安排作预备通知,具体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改变生活·奋斗成就梦想

二、大赛时间

2016年4月至9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青年联合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佛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佛山电视台

协办单位:广东青年创业就业联合会、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

1. 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体设计、统筹规划和沟通协调等事宜,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2. 大赛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筹备工作以及落实大赛的具体工作事务。

3. 大赛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审核,以及提供信息咨询、创业指导和创业扶持等服务,由知名企业家、金融及风险投资行业专业人士、知名媒体人、青年创业导师及相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五、赛事内容

大赛分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高校组三类综合赛及电商实战专项赛。

(一)商工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型材料、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商工组比赛按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的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设创意组(意向创业者)和创业组(正式创业者)两组比赛。企业创办年限以2016年5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 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 创业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二)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三)高校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高等院校在校生创业项目。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四)电商实战专项赛重点提升青年网络营销、区域运营等实战技能。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 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 以2016年5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 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 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

5. 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七、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报名(5月底前)

1. 参赛者须通过广东青年之声网站进入大赛专门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gd12355.org,参赛者可在网站下载“广东创业”、“中国青创板”APP,将创业项目信息上传至APP并进入中国青创板创业服务平台平台的项目库。该平台汇集大批广东创业青年、知名创业导师、全省各地的创业孵化器,以及全国知名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凡入库的项目将免费实现线上线下宣传、展示和项目融资对接。)

2. 各地、高校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报名参赛。其中,广州、深圳、佛山要求至少推报100个创业项目,其他珠三角地市至少推报50个创业项目,非珠三角地市至少推报30个创业项目。

(二)初赛(6月)

1. 主要采取资料审核的方式进行,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赛的创业项目书面材料进行审核评选,通过初筛、初赛两个环节择优选出150个创业项目(其中创意类50个、创业类100个)以及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高校组的优胜项目进入复赛,并给参赛团队反馈评审意见。

2. 有条件的地市可举办市级赛,可对赛事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对办赛规模大、社会影响力广的市级赛,可通过团省委新媒体平台、广东创业平台进行报道。

(三)复赛(7月)

复赛地点:佛山禅城(待定)

复赛安排:

1. 选手培训。对入围复赛的150名创业项目负责人以及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高校组的优胜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选手的能力素养。培训内容包括:商业模式的梳理、团队的组建与管理、初创公司的运营、项目路演的注意事项等。

2. 统一面试。培训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复赛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面试,评选出20个创业项目(创业组10个,创意组10个)晋级决赛。

3. 开展项目推介会。复赛面试答辩期间,组织无答辩任务的参赛团队到中国青创板项目落地示范区(禅城)(暂定)参观并开展项目路演活动,与相关创业服务机构交流,与佛山创投机构对接,促进创业项目成果转化。

(四)决赛(8月)

决赛地点:佛山禅城(待定)

决赛安排:

1. 创业导师“一对一”辅导。组委会将为晋级决赛的创业团队分别配备一名创业导师,提供全方位的创业辅导、路演实训等培训,提升创业团队的整体能力。

2. 展示答辩。决赛采取现场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参赛团队通过PPT或VCR演示、项目陈述、回答评委提问等,对创业项目进行全方位介绍。评审团根据其展示和现场答辩的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 评选结果。本次大赛将产生一等奖4名(创意类2个,创业类2个)、二等奖6名(创意类3个,创业类3个)、三等奖10名(创意类5个,创业类5个)。

复赛、决赛阶段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1. 入围复赛的项目。颁发“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

2. 决赛获奖项目。创业组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奖金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5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创意组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三等奖5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3. 大赛部分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省赛复赛项目,组织与中国青创板项目落地示范区(禅城)(暂定)进行一对一的项目匹配服务,入驻项目可享受禅城支持企业家创业创优若干措施(“禅十条”)的配套服务及创业孵化服务。推荐部分优秀项目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

省赛决赛获奖项目,可免费入驻中国青创板项目落地示范区(禅城)(暂定)。入驻项目可以更优惠的条件享受“禅十条”配套服务,包括租金扶持、创业资助、带动就业补贴、贷款贴息及优秀人才安家补助费、房租补助、工资外津贴等。

4. 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大赛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大赛是服务党政大局,深入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青年创新创业能力,展示青年创新创业成果,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大赛统筹领导小组,制定大赛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抓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地要积极宣传发动本地的创业青年踊跃报名参赛。有条件的地市可邀请具有创业经验和理论的企业家或专家学者,对报名参赛的创业青年提供项目指导等服务,同时要加强与大赛组委会的沟通,及时做好推报汇总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借助国内知名创业平台资源优势,发布赛事资讯,推介优质项目和创业团队。及时关注本地区创业青年的报名和比赛情况,有条件的地市可对进入复赛、决赛的本地创业青年进行追踪报道,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更多的青年自主创业。

十、其他事项

1.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项目必须保证拥有参赛项目版权、经营合法,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赛人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资格。

2.团省委将于近期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印发正式赛事通知。未尽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牛倪、谭川

联系电话:020-87185703、87195625

联系邮箱:gdqncy@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微 信:广东创业(gdcy168)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