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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奋发作为
2022年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2-04-13 10:18:45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73 【字体: 打印

  4月12日,全国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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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1年以来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加快完善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实施,相关核心配套规章有序出台。研究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紧急使用制度,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全面规范立法工作程序,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着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整体推进有力有效。充分吸纳基层意见建议,修订完善考核指标,进一步落实考评减负要求。加强政策研究课题规范管理,强化成果推广应用。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修改完善行政许可清单。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出台“两高”司法解释,开展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办法论证修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充分发挥复议应诉监督作用,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五是全力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建设。顺利完成世界卫生组织远程中期评估、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六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印发药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编写出版《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读本》。7家单位通过验收成为首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升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影响力。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发展阶段的药品监管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实现药品安全长治久安指明了方向,优化药品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为有效提升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要深刻学习领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药品安全法治工作。要坚持正确方向,坚守人民情怀,完善法治体系,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要坚持统筹协调,强化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犯罪线索及时移送。要坚持打建联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要增强监管的威慑力,做到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通过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确保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对2022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要持续发力,加快推动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全力推进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规修订工作,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步伐,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体系。二要突出重点,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强“两高”司法解释宣贯,积极推动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案件查办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诉讼执法监督作用。三要强化清单落地,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重点做好权责清单公布和实施工作,加快推动行政许可清单落地,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研究工作。四要服务大局,切实做好重大监管政策研究工作。加快推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加强政策研究课题管理。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五要贴近实际,深入开展药品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制度宣贯,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六要稳扎稳打,深入推进疫苗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标国际标准,持续提升疫苗监管能力和水平。 
  会上,北京、河北、江苏、山东和重庆5个省(市)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政策研究、行政备案规范管理、规范执法、地方立法、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国家药监局各司局、直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分管负责人、法规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中国药品监管研究会和第一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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