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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监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要谨防野生蘑菇和饮用自制药酒中毒
发布时间:2016-07-05 17:13:4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8 【字体: 打印

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因自行采食有毒蘑菇和饮用自制药酒而导致人员死伤的多起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食品药监部门在此温馨提醒:

毒蘑菇等类似有毒植物的致死率极高。每年春夏两季是各种野生毒蘑菇等类似有毒植物生长的旺盛时期,我省部分地区的民众有在该季节进行自行采摘野生蘑菇食用和泡制药酒的习俗。为此历年来,我省发生因误采误食有毒植物而引起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且造成人员的致死率极高。

“经验”与“土法”不可靠。毒蘑菇与食用菇形态相近,往往没有明显的区别特征。一些常用的药材与某些毒性极强的药材(比如常见的金银花与断肠草)也极为相似。广大群众从外形、气味和颜色上仅凭经验难以区别,经常会发生因误采误食而发生食物中毒的事件。为此,广大市民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在自制药酒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药材的知识,尽量避免自行采摘药材进行泡制,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民一旦不小心进食野生蘑菇发生中毒,要及时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浓盐水,把手指伸进咽部催吐,以尽量减少毒素的吸收,并及时到医院救治,不要私自服用所谓“解毒药”,以免延误救治,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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