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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全面实施重点药械零售保供措施
发布时间:2022-12-27 20:01:34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从2022年12月22日起,韶关市在本市零售药店实施重点药品、医疗器械优化零售机制,对非常紧缺药械在零售环节实行按人、限期、控量、控价的优化措施。

  当前韶关市零售终端退热类、感冒类药品需求大幅增长,我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的单方制剂、新冠病毒抗原试剂供应非常紧缺,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如:氨咖黄敏胶囊)、双氯芬酸钠及其复方制剂、藿香正气水、小柴胡颗粒、感冒灵颗粒、维C银翘片等药品陆续有货,市场供应平稳。

  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韶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理性购药,引导市场科学分配药械资源,将布洛芬(片、胶囊、混悬液、颗粒、栓等非注射剂型),对乙酰氨基酚(片、胶囊、混悬液、颗粒、栓等非注射剂型)、阿咖酚散、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纳入重点品种名单,实施优化零售措施,保障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合理需求,维护药械零售市场稳定有序。

  从12月22日起,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益丰乡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韶关浦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韶关辖区的553家连锁药店,全面实施重点品种优化零售措施,韶关市其他药店参照实施。

  韶关市采用拆零控量控价方式,将重点品种名单中的固体药械实行拆零销售,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每人每次购买量不超过6粒/片,阿咖酚散每人每次购买量不超过10包,检测试剂每人每次购买量不超过2人份;药品混悬液每人每次购买量不超过1瓶;拆零销售商品价格不得超过整盒商品单价除以拆零单位的比值,并应明码标价。

  韶关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批发企业正在持续努力采购补充相关药械,市民可到就近的零售药店咨询购买。

  同时,倡导市民合理购药,不要盲目囤药。请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用药,如患者体温持续高于38.5℃、超3天的,建议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要自行叠加服用含有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以免导致用药过量,引起身体伤害。(韶关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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