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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拉网式巡查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哨点”监测
发布时间:2021-11-01 14:41:50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551 【字体: 打印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疫情常态化期间一直保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自2021年5月18日起,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零售药店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等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拉网式大巡查。截至2021年10月下旬,共出动执法人员89031次,检查零售药店29677家次,责令整改1115家次,停业整顿671家次。

  一、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动员部署。5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发生的疫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落实责任,抓紧抓实防控工作。会后各级监管部门针对零售药店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督查巡查工作在全市迅速铺开。

  二、瞄准重点启动拉网式巡查工作。及时印发通知继续加强零售药店落实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明确用2周时间对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完成一次全覆盖巡查。重点对零售药店是否安装市疫情防控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设备(下称设备),设备是否开机正常使用,是否张贴需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和发热门诊名单,店员是否熟悉登记报告制度要求,是否熟悉系统操作使用等情况进行巡查;同时督促零售药店做好场所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如发现发热人员应及时指引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三、巡查网售平台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要求第三方平台配合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要求美团、京东、平安好医生等主流互联网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配合落实零售药店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同步关停被该局采取关停整顿的零售药店在平台的药品销售服务,不留疫情防控死角。二是依托市监测平台精准开展督查巡查工作。积极协调平台开发商,要求平台每日统计近7天无登记记录的零售药店名单,指导各辖区局对上述零售药店优先安排巡查和重点核查,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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