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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澳两地实现跨境消费维权“零跑动”
发布时间:2019-03-14 15:55:0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9 【字体: 打印

  3月13日下午,“穗·澳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广州现场”正式启用。一是广州消费者在澳门地区消费时如遇权益受损,可选择到广州市消委会投诉,由广州市消委会将投诉材料转递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二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联系当地经营者并组织调解,如调解不成功则进入仲裁程序;三是消费者可通过“穗·澳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广州现场”与被诉商家、仲裁法官“面对面”进行远程调解和仲裁,无需前往澳门,有效降低维权成本。

  该平台是广州市消委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为破解跨境消费维权难题探索建立的消费维权新模式,旨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穗澳放心消费环境。(来源: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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