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江
留言日期:
2024-07-12
主题: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内容:
请问根据最新的GCP规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要向备案的相关部门报告,那么我们怎么向广东省药监局报告呢,也没有相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