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森林旅游是指以森林旅游资源为主体,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外部物质环境为依托,在特定的森林等自然生态地域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健身养生、文化教育等旅游活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19年11月2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林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50号),提出要将森林旅游培育为我省林业支柱产业、重点旅游品牌,促进森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巩固林业改革成果和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助推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省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程序
《规划》由局改革和产业发展处牵头,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协会成立编制组负责具体编写形成《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在广泛征求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通过省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风险评估会,由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省林业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各地发布。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框架结构
规划共五章,其中,第一章是指导思想;第二章是规划目标,明确总体目标和近期、中远期发展目标;第三章是总体布局,提出构筑广东省森林旅游“一带、四区、六环、多点”的生态空间格局;第四章是工作重点,从创新森林旅游形式、发挥重点景区示范效益、打造森林旅游特色线路、丰富产品体系、完善森林旅游公共设施、发展智慧旅游、加强宣传和推广体系等方面提出八项工作重点内容;第五章是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二)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以“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挖掘特色、树立品牌、打造精品、拓展产业、统筹全域,努力构建“一带、四区、六环、多点”的森林生态空间格局,着力将森林旅游培育成我省林业支柱产业、重点旅游品牌,充分发挥森林旅游区潜在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总体目标
构建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公园为主体,国有林场、生态公园、古树公园、野生动(植)物园等相结合,并与传统旅游景区有机衔接的森林旅游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森林旅游地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国民生态旅游为基础,以系列化开发和整体包装专业生态旅游产品为核心,形成主题异彩纷呈的森林旅游目的地,构建以特色旅游线路为重点的完善的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完成4大片区森林旅游板块,6类特色森林旅游精品线路,多个森林旅游品牌地等建设,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和旅游需求,向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林业生态产品,将森林旅游培育成我省林业支柱产业,促进森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四)工作重点
一是创新森林旅游形式,深入推进大众旅游。优化森林旅游消费环境、拓展森林旅游消费领域,推出更多定制化森林旅游产品、线路、项目,增加森林旅游惠民措施,引导绿色旅游,提升森林旅游精品目的地发展质量,拓展森林旅游时空范围。二是发挥重点景区示范效益,打造森林旅游精品目的地。充分发挥省内森林资源优异和旅游条件成熟的部分森林旅游景区示范作用,打造为森林旅游重点品牌。三是打造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发展特色主题游。重点整合形成森林观光、森林体验与森林康养、自然教育、古驿道、森林探险、森林户外运动等6类主题旅游精品线路。四是拓展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增强森林旅游深度体验。重点推动“森林+”特色产品的发展,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丰富和深化人们在森林旅游中的体验,增强游客的参与度和满足感。五是发展乡村森林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和旅游富民。结合南粤森林人家、绿美古树乡村等认定工作,打造“乡村森林旅游”相关系列旅游产品,推进绿美古树乡村建设工作,推荐认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林业产业特色发展基地,创建乡村森林旅游精品项目,推进森林与乡村旅游产品的融合。六是完善森林旅游公共设施,扩大森林旅游景区服务半径。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推动完善交通设施、绿道体系、森林旅游标识体系、厕所革命等建设,提高森林旅游目的地进入通达性和便捷性,提升森林旅游信息公共服务水平。七是提升森林旅游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智慧森林旅游。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森林旅游发展,推动各项新技术的应用,加强智慧森林旅游相关标准建设,支持打造一批智慧森林旅游景区,推动智慧森林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沉浸式森林旅游体验新场景。八是加强森林旅游宣传力度,建设森林旅游交流和推广体系。通过“中国森林旅游节”“粤港澳自然教育讲坛”“森林文化周”等重点节会展会,建立森林旅游交流平台和推广体系,宣传和推介森林旅游特色品牌。同时引导各地推出森林旅游活动,促进森林旅游交流和宣传推广。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规划》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等重大国家战略。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的现实情况,立足全省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要求,努力推动森林旅游向观光旅游与多业态并重方向转变,将森林旅游培育为我省林业支柱产业、重点旅游品牌,为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效的保障。从创新森林旅游形式、重点景区建设、特色主题线路、产品体系、乡村森林旅游、公共设施、智慧旅游、宣传和推广体系等方面阐述,形成《规划》工作重点。
(二)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编制全过程注重对《森林法》等林草相关政策与法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和省文件精神解读;加强与国家、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林草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
(四)关于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3月10日,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将《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发至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各单位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9个市林业主管部门和1个局直属各单位有反馈意见共24条,其中,采纳19条,占比79.17%;部分采纳1条,占比4.16%;未采纳,4条,占比16.67%。
2021年4月,广东省林业局将《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发至局内各相室征求意见,共收到5个相关处室意见8条反馈意见,均采纳,占比100%。
2021年7月,广东省林业局将《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发至省相关职能单位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共收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个单位11条反馈意见,其中采纳8条,占比72.73%;未采纳3条,占比27.27%。
2022年3月,广东省林业局将《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再次发至局内各相室征求意见,共收到6个相关处室14条反馈意见,另外6个相关处室无意见。在14条反馈意见中,采纳13条,占比92.86%;未采纳1条,占比7.14%。
附件: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的通知 |
《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印发 |
一图看懂《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印发 |